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宏德股份股票代码:301163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杨金德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南通悦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四安镇戚家桥村一组东方丽都4号楼301室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杨蕾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二零二六年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释义 ...... 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八节备查文件 ...... 13
附表 ...... 14
第一节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宏德股份
| 上市公司/公司/宏德股份 | 指 |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杨金德、南通悦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悦享”) |
|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 指 | 杨蕾 |
| 本报告书 | 指 |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上市公司80,8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0.10%)的行为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姓名
| 姓名 | 杨金德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206241963****** |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戚桥村四组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地区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1、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南通悦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四安镇戚家桥村一组东方丽都4号楼301室 |
| 成立日期 | 2016年12月26日 |
| 经营期限 | 长期 |
| 注册资本 | 113.6718万元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杨金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00MA1N5P283T |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四安镇戚家桥村一组东方丽都4号楼301室 |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南通悦享工商登记的主要合伙人信息
| 序号 | 姓名/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合伙人类别 |
| 1 | 许玉松 | 204.00 | 28.92% | 有限合伙人 |
| 2 | 李荣 | 67.541322 | 9.57% | 有限合伙人 |
| 3 | 张正玉 | 9.339703 | 1.32% | 有限合伙人 |
| 4 | 杨志灿 | 60.00 | 8.50% | 有限合伙人 |
| 5 | 张亚军 | 61.20 | 8.67% | 有限合伙人 |
| 6 | 周张松 | 61.20 | 8.67% | 有限合伙人 |
| 7 | 朱懂飞 | 81.60 | 11.57% | 有限合伙人 |
| 8 | 阚雪梅 | 61.20 | 8.67% | 有限合伙人 |
| 9 | 徐坚 | 6.80 | 0.96% | 有限合伙人 |
| 10 | 黄建之 | 13.60 | 1.93% | 有限合伙人 |
| 11 | 仇彬彬 | 13.60 | 1.93% | 有限合伙人 |
| 12 | 吴祥 | 13.60 | 1.93% | 有限合伙人 |
| 13 | 纪晓光 | 27.20 | 3.86% | 有限合伙人 |
| 14 | 姚中霞 | 13.60 | 1.93% | 有限合伙人 |
| 15 | 杨金德 | 11.00 | 1.56% | 普通合伙人 |
| 总计 | - | 705.48 | 100% | - |
3、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他区居留权 |
| 杨金德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男 | 中国 | 江苏南通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 姓名 | 杨蕾 |
| 性别 | 女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206831991****** |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戚桥村四组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地区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的基本情况杨金德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金德先生与杨蕾女士系父女关系,杨金德先生为南通悦享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三方构成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的股份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2026年1月29日-2026年1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80,8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55.10%降至55.00%。
二、未来12个月持股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5年12月9日通过宏德股份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3月27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其中杨金德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93,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81%;南通悦享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9%。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场状况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变动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杨金德 | 合计持有股份 | 35,059,208 | 42.96 | 35,048,408 | 42.9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764,802 | 10.74 | 8,754,002 | 10.73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6,294,406 | 32.22 | 26,294,406 | 32.22 | |
| 南通悦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1,136,718 | 1.39 | 1,066,718 | 1.3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36,718 | 1.39 | 1,066,718 | 1.31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杨蕾 | 合计持有股份 | 8,764,802 | 10.74 | 8,764,802 | 10.7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764,802 | 10.74 | 8,764,802 | 10.74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合计 | 44,960,728 | 55.10 | 44,879,928 | 55.00 |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时间及方式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1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杨金德先生持有上市公司35,048,408股股份,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26,294,40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南通悦享持有上市公司1,066,718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杨金德先生,实际控制人仍为杨金德先生、杨蕾女士,南通悦享为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产生影响。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披露的情况
(一)杨金德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为南通悦享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杨金德先生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情况见本报告书“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之“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南通悦享相关情况见本报告书“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二)杨金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且最近三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三)公司董事会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履行诚信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杨金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南通悦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杨金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杨蕾
签署日期:年月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义务披露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义务披露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义务披露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审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戚桥村四组 |
| 股票简称 | 宏德股份 | 股票代码 | 301163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名称 | 杨金德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名称 | 南通悦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四安镇戚家桥村一组东方丽都4号楼301室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名称 | 杨蕾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合计持股数量:44,960,728股(即杨金德先生、杨蕾女士、南通悦享合计持有)。持股比例:55.1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合计持股数量:44,879,928股(即杨金德先生、杨蕾女士、南通悦享合计持有),占公司总股本的55.00%。变动数量:80,800股变动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10%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1月30日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杨金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南通悦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杨金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杨蕾
签署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