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6月28 日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首席合伙人:曹爱民
截至2024 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1 名, 注册会计师275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9 名。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77 亿 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1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23 亿元。
2024 年度为32 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服务收费总额0.54 亿元;涉及 的主要行业包括:金融业,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等。
(一)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星网锐捷通讯
股份有限公司(含公司)连续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 机构已超过10 年,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 发展及审计服务需求,经履行相关程序,公司变更了会计师事务所,决定聘请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 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第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 则有关规定,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在董事会审议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议,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 查,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专业、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 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拟聘任希格玛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 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 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 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治 理层、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12 月29 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 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提示审 计机构应重点关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以及实际执行的有效性, 须重点核查关联方交易的合规性,并审慎评估关联方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与准确 性,需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必要沟通,结合近年审计报告及财务资料,对公 司关键审计科目,如应收账款、应付账款、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存货等,实 施有针对性的重点审计程序。
(三)2026 年3 月18 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5 年度审计情况、审计结论、专 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听取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 并结合2025 年经营及财务数据、内控情况提出建议。
(四)2026 年3 月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以通 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中涉及 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 年度在对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
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