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3证券简称:毓恬冠佳公告编号:2025-041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5年
月
日14:3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16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09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崧煌路58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8) |
| 2.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2.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2.0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 2.04 |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05 | 《关于修订<对外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06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07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08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提案1.00、2.01、2.02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2.00需逐项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前
2、登记地点: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崧煌路580号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在2025年10月15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崧煌路580号毓恬冠佳证券事务部(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润雪
电话:021-59219238
邮箱:mobitech@mobitech.com.cn
联系地址: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崧煌路580号
5、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投票代码:
351173;
2、投票简称:冠佳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投票时间:
2025年
月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月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_________本人/本公司出席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8) | |||
| 2.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2.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2.0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
| 2.04 |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2.05 | 《关于修订<对外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2.06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2.07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2.08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投票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和类别: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股): |
| 是否委托: | 代理人姓名: |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联系地址: |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