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环保(301175)_公司公告_中科环保: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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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环保: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29

证券代码:301175证券简称:中科环保公告编号:2025-122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科环保”)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及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2024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四)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5月7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2025年5月19日,公司披露《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98,703,8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已于2025年5月23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之“第九章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之“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派息事项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

-V

其中:P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信息,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2.41-0.135=2.275元/股。

除上述调整以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4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属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至2.275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与批准;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科环保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的原因、调整方法及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4次会议决议;

3.关于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关于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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