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豪新材(301176)_公司公告_逸豪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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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豪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301176 证券简称:逸豪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0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星期四)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冶金路1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强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86.12万元。鉴于目前外部环境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2024年业绩亏损,且公司正处于经营发展的关键阶段,为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备用以及长远发展,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进行落实贯彻执行,对公司的持续健康经营和管理提供有效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持续督导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不领取薪酬,因执行监事职务、参加规定培训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1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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