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豪新材(301176)_公司公告_逸豪新材: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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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19

证券代码:

301176证券简称:逸豪新材公告编号:

2025-045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与关联方章贡区金致逸豪酒店及受同一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方(包含章贡区悦景餐厅、章贡区致雅餐饮店、深圳市逸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章贡区逸采轩餐饮店等企业)、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发生关联交易,预计2026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0万元。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住宿及餐饮服务、工程顾问服务等,具体数量与价格以后续实际的订单或协议为准。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80万元,2025年1-10月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55.10万元(未经审计)。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剑萌先生、张信宸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此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董事会的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住宿等服务章贡区金致逸豪酒店及受同一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方住宿及餐饮服务参考市场价格265
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顾问服务参考市场价格5
总计270

(三)2025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1-10月实际发生金额(未审计)2025年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未审计)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采购住宿等服务章贡区金致逸豪酒店及受同一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方住宿及餐饮服务152.0727040.46%2024年11月20日《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顾问服务3.0310100%
总计155.10280-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1、以上数据为2025年1-10月实际发生金额,2025年度尚未全部完成;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根据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金额占公司总体业务量比重较小。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与关联方可能签署的合同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根据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情况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属实,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交易价格确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

注:1、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情况及全年实际发生金额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2、章贡区金致逸豪酒店、章贡区致雅餐饮店、章贡区逸采轩餐饮店、深圳市逸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章贡区悦景餐厅由同一关联人控制,关联方章贡区八珍玉食餐饮店、章贡区悦小景餐厅已注销;

3、在上述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内使用,具体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29号

法定代表人:张剑萌

注册资本:88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批发、零售(凭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柜台租赁;(住宿;餐饮;火车票代办服务由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12月31日,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48,100.16万元,净资产12,653.14万元,营业收入225.35万元,净利润-121.38万元,上述数据经江西赣州华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正常,在日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二)章贡区悦景餐厅

1.基本情况

名称:章贡区悦景餐厅

住所: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29号4层

经营者:邱萍

企业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外卖递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3.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正常,在日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章贡区金致逸豪酒店1.基本情况名称:章贡区金致逸豪酒店住所: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29号经营者:邱华企业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3.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正常,在日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四)章贡区致雅餐饮店1.基本情况名称:章贡区致雅餐饮店住所: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29号第六层

经营者:邱静企业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3.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正常,在日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五)深圳市逸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1.基本情况名称:深圳市逸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二层、三层

法定代表人:周丽娟注册资本:1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餐饮管理;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3.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正常,在日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六)章贡区逸采轩餐饮店

1.基本情况名称:章贡区逸采轩餐饮店住所: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8号华润中心万象城L477号商铺经营者:陈德榕企业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酒类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卖递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3.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正常,在日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依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作出,为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情形。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同期市场价格确定,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率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关联交易协议将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依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作出,为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

础,遵循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该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会因该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0万元,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住宿及餐饮服务、工程顾问服务等,具体数量与价格以后续实际的订单或协议为准。

(三)监事会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2026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0万元,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住宿及餐饮服务、工程顾问服务等,具体数量与价格以后续实际的订单或协议为准。

六、保荐人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依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作出,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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