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迪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董事卢依雯女士、独立董事李洋先生、独立董事梁俊先生、独立董事钟敏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国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系公司依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要求,修订以下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 序号 | 制度名称 |
| 1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
| 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 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
| 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 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 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 7 | 《信息披露制度》 |
| 8 | 《子公司管理制度》 |
| 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
本次修订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其中,《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和《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