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8证券简称:天亿马公告编号:2025-075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现场会议
召开当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0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海滨路55号海逸投资大厦4-5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编码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5)人 |
| 1.01 | 选举林明玲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马学沛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马翊珽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选举刘楚境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5 | 选举郭树荣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选举曹丽梅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石洁芝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滕丽秋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 |
| 4.01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 4.02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4.03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4.04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4.05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4.06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4.07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 4.08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本次会议网络投票不设置总议案。
(二)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说明
1.提案3.00属于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会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披露。
3.上述议案1、2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2.机构股东登记: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办理登记;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请于现场会议召开日前一工作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书面信函登记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请注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东登记”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现场登记时间:现场会议召开当日14时00分至15时00分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海滨路55号海逸投资大厦4楼
(四)联系人:黄舒倩
(五)联系电话:0754-88880666
(六)联系传真:0754-88983999
(七)联系邮箱:Securities@tym.com.cn
(八)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海滨路55号海逸投资大厦4-5楼
(九)邮政编码:515041
(十)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办理登记。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费和餐费自理。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178”,投票简称为“TYM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5)人 |
| 1.01 | 选举林明玲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马学沛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马翊珽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选举刘楚境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5 | 选举郭树荣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选举曹丽梅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石洁芝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滕丽秋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 |
| 4.01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 4.02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4.03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4.04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4.05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4.06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4.07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 4.08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①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②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也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也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程序
1.投票时间:现场会议召开当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我本人,出席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代表本人/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指示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累积投票提案(议案1、2均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5)人 | 选举票数 | ||
| 1.01 | 选举林明玲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票 | ||
| 1.02 | 选举马学沛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票 | ||
| 1.03 | 选举马翊珽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票 | ||
| 1.04 | 选举刘楚境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票 | ||
| 1.05 | 选举郭树荣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票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选举票数 | ||
| 2.01 | 选举曹丽梅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票 | ||
| 2.02 | 选举石洁芝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票 | ||
| 2.03 | 选举滕丽秋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票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 | |||
| 4.01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
| 4.02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 4.03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4.04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4.05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4.06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 4.07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
| 4.08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
| 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选择一项打“√”,多选无效,不 |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至:年月日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股东参会登记表
| 股东名称 | ||
| 证件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是否委托参会 |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证件号码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 备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会议召开当日前一工作日16:00之前送达、邮件或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