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旺科技(301182)_公司公告_凯旺科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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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旺科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9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二)按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的原则;

(三)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董事的薪酬与考核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并提交股东会审议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方案,同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确定。

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需协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同推进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章薪酬标准

第六条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1、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其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董事津贴。

2、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第八条执行,不再发放董事津贴。

3、在公司担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职责及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确定,不再发放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标准为50,000元/年(税前),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计算公式为:

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其年度的基本报酬;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绩效评价标准、程序、主要评价体系、奖励与惩罚机制、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紧密挂钩,年终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当年考核结果发放。

第八条本薪酬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等。

第四章薪酬发放

第九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发放制度执行。独立董事津贴自股东会通过其任职的次月起按月发放。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因违反我国法律法规、规章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原因引咎辞职、被解除职务或者在任职期间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其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第五章薪酬调整第十一条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

通过定期收集和分析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薪酬数据,如电子设备行业、IT行业、集成电路行业等的薪酬趋势和招聘动态,公司能够获得同行业薪酬数据的汇总分析,从而为薪酬调整提供有力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三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证监会及交易所的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及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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