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2证券简称:凯旺科技公告编号:2025-064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5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深业世纪工业中心B栋501-502
(三)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陈海刚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59,90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1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59,85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5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5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人,代表股份2,33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28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9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人,代表股份5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4%。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陈海刚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59,852,112股
1.02.候选人:选举柳中义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59,852,112股
1.03.候选人:选举王逸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59,852,40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陈海刚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282,112股
1.02.候选人:选举柳中义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282,112股
1.03.候选人:选举王逸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282,409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周学春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59,852,112股
2.02.候选人:选举许良军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59,852,113股
2.03.候选人:选举梅献中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59,850,409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周学春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282,112股
2.02.候选人:选举许良军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282,113股
2.03.候选人:选举梅献中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280,409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0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0%;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8%;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8%;弃权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
4.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0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0%;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8%;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8%;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
4.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0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0%;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8%;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8%;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
4.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0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0%;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8%;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8%;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
4.0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0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0%;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8%;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8%;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
4.0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9%;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8%;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
4.0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9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61%;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6%;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
4.0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9%;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8%;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
4.0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9%;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8%;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
4.0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9%;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8%;弃权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
4.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9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8%;反对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32%;反对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7%;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1%。
4.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9%;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8%;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
4.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9%;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8%;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长沙)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孝辉、江忠皓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长沙)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长沙)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