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田微(301183)_公司公告_东田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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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11

证券代码:

301183证券简称:东田微公告编号:

2025-035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证券部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高登华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9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6,658,5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8232%。

其中:通过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6,524,2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655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9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3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79%。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共计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746,5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612,2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5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13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79%。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49,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2%;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37,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87%;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7%;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6%。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51,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4%;反对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39,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79%;反对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7%;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4%。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50,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3%;反对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6%;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38,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33%;反对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21%;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6%。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6,648,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8%;反对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36,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05%;反对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9%;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6%。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6,650,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3%;反对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6%;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38,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33%;反对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21%;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6%。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6,649,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0%;反对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37,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96%;反对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1%;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3%。

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51,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4%;反对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5%;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39,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79%;反对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75%;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6%。

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6,648,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6%;反对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5%;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36,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13%;反对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31%;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5%。

2.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6,650,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3%;反对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38,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33%;反对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1%;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6%。

2.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50,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4%;反对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38,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24%;反对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1%;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曹翠律师、洪锫锟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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