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8证券简称:力诺药包公告编号:2025-101债券代码:
123221债券简称:力诺转债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跨越1%整数倍的公告股东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诺药包”或“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复星惟实”)、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复星惟盈”)出具的《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减持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跨越1%整数倍的告知函》,复星惟实及一致行动人复星惟盈于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30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1,475,4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的0.6342%。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29号祥泰广场10号楼301室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住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C1431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30日 |
| 权益变动过程 | 复星惟实及一致行动人复星惟盈因自身资金需求于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75,4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的0.6342%)。本次权益变动后,复星惟实及一致行动人复星惟盈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737,094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的5.9047%。本次权益变动跨越1%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 ||||||||
| 股票简称 | 力诺药包 | 股票代码 | 301188 | ||||||
| 变动方向 | 增加□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数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的比例 | |||||||
| A股 | 1,475,400 | 0.6342% | |||||||
| 合计 | 1,475,400 | 0.6342%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的比例 | 股数(股)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的比例 | ||||||
| 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606,197 | 3.2694% | 6,868,497 | 2.9524% |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606,297 | 3.2695% | 6,868,597 | 2.9524% | |||||
| 合计持有股份 | 15,212,494 | 6.5389% | 13,737,094 | 5.904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212,494 | 6.5389% | 13,737,094 | 5.904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新披露的总股本为239,067,890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为6,422,9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为232,644,990股。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公司于2025年8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复星惟实及一致行动人复星惟盈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11月28日,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978,702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326,234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652,468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的2%)。减持期间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数量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的比例不变。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 是□否? | |||
| 规定的情况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 8.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告知函) | |
注:上述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复星惟实及一致行动人复星惟盈的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复星惟实及一致行动人复星惟盈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承诺,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复星惟实及一致行动人复星惟盈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减持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跨越1%整数倍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