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8证券简称:力诺药包公告编号:2025-118债券代码:123221债券简称:力诺转债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复星惟实”)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复星惟盈”)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
月
日,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978,702股,占公司总股本3.00%(公司总股本以剔除公司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量232,623,445股为计算依据)。
公司原董事、股东徐广成先生计划在公司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
个月内(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28,571股,占公司总股本
0.6141%(公司总股本以剔除公司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量232,623,445股为计算依据)。截至2025年11月28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复星惟实 | 集中竞价 | 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10月21日 | 17.98 | 1,163,100 | 0.4999% |
| 复星惟盈 | 集中竞价 | 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10月21日 | 17.98 | 1,163,100 | 0.4999% |
| 合计 | - | 17.98 | 2,326,200 | 0.9999% | |
| 徐广成 | 集中竞价 | 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28日 | 16.74 | 198,500 | 0.0853% |
注:上述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目前公司可转债已进入转股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新披露的总股本为239,067,890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为6,422,900股。上表减持比例系以当前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数后的股本数量232,644,990股作为计算基数。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在减持期间内,复星惟实及其一致行动人复星惟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成交价格区间为
17.08元/股-19.14元/股。
在减持期间内,徐广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成交价格区间为
16.66元/股-17.44元/股。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复星惟实 | 合计持有股份 | 7,606,197 | 3.2694% | 6,443,097 | 2.769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606,197 | 3.2694% | 6,443,097 | 2.7695%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0000% | |
| 复星惟盈 | 合计持有股份 | 7,606,297 | 3.2695% | 6,443,197 | 2.769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606,297 | 3.2695% | 6,443,197 | 2.7695%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0000% | |
| 徐广成 | 合计持有股份 | 1,428,571 | 0.6141% | 1,230,071 | 0.528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28,571 | 0.6141% | 1,230,071 | 0.5287%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上述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目前公司可转债已进入转股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新披露的总股本为239,067,890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为6,422,900股。上表持股比例系以当前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数后的股本数量232,644,990股作为计算基数。
二、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股东复星惟实及复星惟盈、徐广成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经届满。股东复星惟实及复星惟盈、徐广成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4、股东复星惟实及复星惟盈、徐广成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复星惟实及复星惟盈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徐广成出具的《关于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