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家联科技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娄众志 | 联系电话:021-20370689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许东宏 | 联系电话:021-20370689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及时审阅公司历次公告内容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已建立相关规章制度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公司已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1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 1次,已审阅会议文件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2次,已审阅会议文件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公司就与宁波泓翔润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3年度至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存在未履行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的情形,针对该事项,保荐人于2025年4月21日至4月26日、2025年5月6日至5月9日及2025年7月8日至7月11日期间对上市公司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上市公司针对该事项积极进行整改,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具体参见2025年7月21日披露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专项现场检查报告》。 |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9次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0次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1次 |
| (2)培训日期 | 2025年1月17日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关注要点 |
|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 |
|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4.6.3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 | 不适用 |
|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 不适用 |
|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 不适用 |
|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 不适用 |
|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 不适用 |
|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 6.关联交易 | 公司因就与宁波泓翔润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3年度至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未履行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事项,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警示函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 | 上市公司针对该事项积极进行整改,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具体参见2025年7月21日披露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专项现场检查报告》。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2025年上半年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5.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由去年同期的2,027.17万元,下降至本期的-6,716.22万元,由 | 保荐人提示公司管理层关注导致业绩下滑的原因,积极采取多项针对性措施,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保荐人将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业绩变动情况,并督导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盈转亏。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1.本次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 | 是 | 不适用 |
| 2.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减持意向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关于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及欺诈发行的股份购回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 7.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8.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 9.关于社保与住房公积金的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 10.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保持发行人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 报告事项 | 说明 |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 保荐代表人: | |||
| 娄众志 | 许东宏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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