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中国证监会2021年12月1日核发了《关于同意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9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根据上述批复,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20万股,发行价格为64.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296,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43,467,806.4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5,828,193.56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6日划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第000001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520,664,060.22 |
| 减:上年末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未到期余额 | 449,019,534.24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71,644,525.98 |
| 减:2025年度1-6月募集项目支出 | 7,086,938.55 |
| 2025年度1-6月购买理财产品及大额存单 | 613,800,000.00 |
| 2025年度1-6月银行工本费及手续费支出 | 318.00 |
| 2025年度1-6月补充当期流动资金 | 43,705,549.32 |
| 加:2025年度1-6月专户银行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收入 | 4,491,941.88 |
| 2025年度1-6月理财产品赎回 | 652,800.000.00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64,343,661.99 |
| 加: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及大额存单未到期期末余额 | 410,019,534.24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474,363,196.23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公司及子公司泉州唯科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嘉禾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城市建设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马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但因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募集专户(129240100100339649)、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嘉禾支行募集专户(59290649751055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城市建设支行募集专户(35150198020109988888)已使用完毕,公司办理相应的销户手续,该部分募集专户不再使用,与之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根据公司同意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用于健康家电研发孵化中心建设项目事项,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但因“健康家电研发孵化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不再作为超募项目,该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根据公司同意募投项目“唯科高端智能模塑科技产业园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泉
州格兰浦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实施主体,公司及其子公司泉州唯科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泉州格兰浦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投资项目按董事会承诺的计划进度实施,公司项目部门对资金应用、项目进度、项目工程质量等进行检查、监督,并建立项目档案。公司财务部对涉及募集资金运用的活动建立健全有关会计记录和原始台帐,并定期检查、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使用效果。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474,363,196.23元,其中银行活期存款余额为64,343,661.99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金额为410,019,534.24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序号 |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储方式 | 存储余额 |
| 1 |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嘉禾支行 | 592906497510616 | 协定存款 | 2,501,847.94 |
| 592906497510556注1 | 对公智能通知存款 | —— | |||
| 泉州唯科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592907600510101 | 协定存款 | 43,260,837.47 | ||
| 泉州格兰浦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 592908929410002 | 协定存款 | 3,250,262.5 | ||
| 2 |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城市建设支行 | 35150198020109966666 | 协定存款 | 4,394,473.06 |
| 35150198020109988888注2 | 协定存款 | —— | |||
| 3 |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马巷支行 | 40389001040030370 | 协定存款 | 159,870.94 |
| 40389001048886666 | 协定存款 | 183,994.99 |
| 4 |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 | 129240100100335425 | 协定存款 | 10,592,375.09 |
| 129240100100339649注3 | 协定存款 | —— | |||
| 合计 | 64,343,661.99 | ||||
注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嘉禾支行银行账号(592906497510556)已于2024年7月22日销户。注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城市建设支行银行账号(35150198020109988888)已于2024年7月16日销户。
注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银行账号(129240100100339649)已于2023年7月14日销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类型 | 金额 | 起始日 | 截至日 |
| 1 |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马巷支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保本型 | 100 | 2024年10月11日 | 无固定期限 |
| 2 |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马巷支行 | 2024年第22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 保本保收益 | 1,300 | 2024年10月11日 | 2025年10月11日 |
| 3 |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马巷支行 | 2024年第22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 保本保收益 | 1,300 | 2024年10月11日 | 2025年10月11日 |
| 4 |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 中国建设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3年第088期 | 保本收益类 | 1,000 | 2024年10月15日 | 2026年11月29日(可于到期前转让,公司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 5 |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 中国建设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3年第088期 | 保本收益类 | 1,000 | 2024年10月15日 | 2026年11月29日(可于到期前转让,公司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 6 |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 中国建设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3年第088期 | 保本收益类 | 1,000 | 2024年10月15日 | 2026年11月29日(可于到期前转让,公司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 7 |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保本型 | 300 | 2024年10月17日 | 无固定期限 |
| 8 | 泉州唯科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嘉禾支行 |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4年第2567期 | 固定利率型 | 1,000 | 2024年12月30日 | 2025年12月30日 |
| 9 |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马巷支行 | 2025年第3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 保本保收益 | 5,000 | 2025年1月23日 | 2025年7月23日 |
| 10 |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马巷支行 | 2025年第3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 保本保收益 | 5,000 | 2025年1月23日 | 2025年7月23日 |
| 11 |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马巷支行 | 2025年第3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 保本保收益 | 5,000 | 2025年1月23日 | 2025年7月23日 |
| 12 |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 中国建设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3年第053期 | 保本收益类 | 2,000 | 2025年4月8日 | 2026年6月30日(可于到期前转让,公司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 13 |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 中国建设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3年第053期 | 保本收益类 | 2,000 | 2025年4月8日 | 2026年6月30日(可于到期前转让,公司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 14 |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 中国建设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3年第053期 | 保本收益类 | 1,000 | 2025年4月8日 | 2026年6月30日(可于到期前转让,公司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 15 |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 中国建设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3年第053期 | 保本收益类 | 1,000 | 2025年4月8日 | 2026年6月30日(可于到期前转让,公司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 16 |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 中国建设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3年第053期 | 保本收益类 | 2,000 | 2025年4月8日 | 2026年6月30日(可于到期前转让,公司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 17 |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 中国建设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3年第053期 | 保本收益类 | 1,000 | 2025年4月8日 | 2026年6月30日(可于到期前转让,公司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 18 |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马巷支行 | 2025年第2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 保本保收益 | 1,000 | 2025年4月14日 | 2025年7月14日 |
| 19 |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 | 单位大额存单 | 保本收益类 | 1,001.95 | 2025年4月15日 | 2026年6月20日(可于到期前转让,公司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 20 |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马巷支行 | 2025年第3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 保本保收益 | 1,000 | 2025年4月24日 | 2025年10月24日 |
| 21 | 泉州唯科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嘉禾支行 | 普通定期存款 | 保本型、固定利率型 | 3,500 | 2025年5月7日 | 2026年5月7日 |
| 22 | 泉州唯科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嘉禾支行 | 普通定期存款 | 保本型、固定利率型 | 2,000 | 2025年5月7日 | 2025年11月7日 |
| 23 | 泉州格兰浦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嘉禾支行 | 普通定期存款 | 保本型、固定利率型 | 1,000 | 2025年5月7日 | 2026年5月7日 |
| 24 | 泉州格兰浦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嘉禾支行 | 普通定期存款 | 保本型、固定利率型 | 500 | 2025年5月7日 | 2025年11月7日 |
| 合计 | 41,001.95 |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99,929.6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079.25 | |||||||
| 募集资金净额 | 175,582.82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5,117.2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注1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注1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唯科高端智能模塑科技产业园项目 | 否 | 38,022.08 | 38,022.08 | 520.11注2 | 26,656.95 | 70.11% | 2022年12月31日 | 1,805.41 | 否 | 否 |
| 2.唯科模塑智能制造项目 | 否 | 31,149.87 | 31,149.87 | -151.55注2 | 19,228.00 | 61.73% | 2022年12月31日 | 332.27 | 否 | 否 |
| 3.唯科技术中心升级改造 | 否 | 6,108.00 | 6,108.00 | 295.71 | 1,960.65 | 32.10% | 2026年12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
| 4.唯科营销服务网络建设 | 否 | 2,217.75 | 2,217.75 | 44.42 | 271.60 | 12.25% | 2026年12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77,497.70 | 77,497.70 | 708.69 | 48,117.20 | — | — | 2,137.68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不适用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87,000.00 | 87,000.00 | 4,370.56 | 87,000.00 | 100% | — | — | 不适用 | 否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87,000.00 | 87,000.00 | 4,370.56 | 87,000.00 | — | — | — | — | — | |
| 合计 | 164,497.70 | 164,497.70 | 5,079.25 | 135,117.20 | — | — | 2,137.68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唯科高端智能模塑科技产业园项目:厂房已于2022年12月完成建设,并于2023年2月通过政府验收,目前已投产使用。投资进度未达计划的原因:①公司为订单式生产,生产基地募投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后,随着订单增加随之配套生产设备才会逐步购置;②由于募集资金使用审核时间和规范限制,项目部分前期投入和部分设备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实现效益未达计划的原因:项目投产时间较短,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未完全释放。未来,项目产能将逐步释放,效益将逐步得以体现。(2)唯科模塑智能制造项目:厂房已于2022年12月完成建设,并于2023年3月通过政府验收,目前已投产使用。投资进度未达计划的原因:①公司为订单式生产,生产基地募投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后,随着订单增加随之配套生产设备才会逐步购置;②由于募集资金使用审核时间和规范限制,项目部分前期投入和部分设备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 ||||||||||
| 实现效益未达计划的原因:项目投产时间较短,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未完全释放。未来,项目产能将逐步释放,效益将逐步得以体现。(3)唯科技术中心升级改造:公司已陆续对技术中心进行升级改造,部分办公场地、机器设备已投入使用,其余部分正有序推进中。投资进度未达计划的原因:①公司为订单式生产,生产基地募投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后,随着订单增加随之配套研发和测试设备才会逐步购置;②由于募集资金使用审核时间和规范限制,项目部分前期投入和部分设备使用自有资金支付。(4)唯科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公司已于2023年8月起陆续在美国、新加坡等国家设立子公司。投资进度未达计划的原因:①该募投项目编制时市场环境良好,在美国、新加坡等国家设立营销网点符合当时的发展需求。近年来,世界经济环境发生较大的变动,公司相应推迟了在海外设立营销网点的计划。②由于募集资金使用限制的原因,海外公司暂时用自有资金支付。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超募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98,085.12万元。2022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健康家电研发孵化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9,000万元投入健康家电研发孵化中心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22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使用超募资金2.9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使用超募资金2.9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超募资金用途暨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部分超募资金并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研发、生产效率,将“健康家电研发孵化中心建设项 |
| 目”实施地点由厦门市湖里区新科广场变更至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光路1152号-1156号(双号),并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使用的超募资金4,752.39万元,尚未投入使用的超募资金4,247.61万元将根据项目发展的需要,后续以自有资金陆续投入,该项目不再作为超募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使用超募资金2.9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累计投入超募资金8.7亿元。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唯科模塑智能制造项目”实施地点由厦门市翔安区龙窟东路2号增加为厦门市翔安区龙窟东路2号和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光路1152号、1154号、1156号、1166号、1170号。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唯科高端智能模塑科技产业园项目”实施主体由泉州唯科增加为泉州唯科及其全资子公司泉州格兰浦模塑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唯科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7,596.51万元。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出具了《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156号),并已置换完毕。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 2025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
| 用途及去向 |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购买的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41,001.95万元。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2022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健康家电研发孵化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9,000万元投入健康家电研发孵化中心建设项目。2023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超募资金用途暨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部分超募资金并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研发、生产效率,将“健康家电研发孵化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厦门市湖里区新科广场变更至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光路1152号-1156号(双号),并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使用的超募资金4,752.39万元,尚未投入使用的超募资金4,247.61万元将根据项目发展的需要,后续以自有资金陆续投入,该项目不再作为超募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综上,公司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0元。
注2: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部分募投项目设备暨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并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应对美国加征关税带来的贸易压力及客户项目转移需求,公司将部分产能转移至非募投项目子公司(含境外子公司)。由于该部分产能对应的部分生产设备具有较强定制化的特征,其适配场景与该产能高度绑定,若不随之转移,该部分生产设备将面临闲置风险,难以得到充分利用。故同意公司把该部分募投项目设备出售至非募投项目子公司(含境外子公司),出售的设备不再作为募投项目使用,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