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科雅(301197)_公司公告_工大科雅: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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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大科雅: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03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利益共享机制以及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骨干技术人员、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地发展,为股东带来更为持久丰厚的回报,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择机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元/股的情况下,按本次回购资金最高人民币5,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12,903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34%;按本次回购资金最低人民币3,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967,741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和2025年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公司现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9月2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6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2%,最高成交价为19.0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4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09,73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数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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