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汽股份”)于2025年8月26日(星期二)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张子鹏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李景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景升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履职能力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6日
附件:
李景升先生简历李景升,男,197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吉林大学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汽中心”)《世界汽车》副社长、汽车试验研究所整车试验研究部副部长、部长、中汽中心呼伦贝尔冬季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中汽中心检测认证事业部极限环境测评中心总经理;2019年6月至2025年8月任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2020年10月至2025年8月任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李景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李景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