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凯新材(301216)_公司公告_万凯新材: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

万凯新材: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19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2024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将于2025年7月19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7,260,597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35%,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01,219,059.39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11.6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所获公司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到期一次性解锁,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自2024年7月20日起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7月19日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将于2025年7月19日届满,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17,260,59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35%。

二、本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本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本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三、本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一)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二)本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本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存续期延长等事项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但经持有人会议及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延长的除外。

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当其财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公司出现严重经营困难或其他重大事项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可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4、当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资产管理机构在扣除管理费及保管费等费用后,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以货币资金形式划转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管理委员会按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进行分配。

5、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若专项金融产品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

的,由管理委员会与资产管理机构协商确定处置办法。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