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301223 | 证券简称:中荣股份 | 公告编号:2025-032 |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10,000股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3,127,56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210,000股后的191,917,5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191,917,560股×3.5元/10股= 67,171,146.0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67,171,146.00元÷193,127,560股×10股=3.478071元/10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3478071元/股。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证券专用账户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7,171,146.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最新股本总额扣除回购证券专用账户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保持现金分红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进行分配。
2、自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3,127,56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210,000股后的191,917,5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1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1 | 08*****149 | 中荣印刷集团有限公司 |
| 2 | 08*****677 | 珠海横琴捷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自申请日2025年5月26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中荣印刷集团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捷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焕然、黄敏诗以及其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时的发行价格,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减持底价。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减持底价作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67,171,146.00元÷193,127,560股×10股=3.478071元/10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3478071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三路28号
咨询联系人:陈彬海、林贵华咨询电话:0760-85286261
八、备查文件
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