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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07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1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结合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边可仁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等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将“年产15万平方米节能UPVC窗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

月;将“年产

万平方米定制节能铝合金窗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5月。董事会认为本次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战略需求以及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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