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沃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对飞沃科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47.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7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7,657.50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5,150.6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于2023年6月12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12日出具天健验〔2023〕2-15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根据《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 资金余额 |
| 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 32,016.39 | 32,016.39 | 29,178.35 | 91.14% | 2,838.04 |
| 非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 11,694.40 | 11,694.40 | 11,547.21 | 98.74% | 147.19 |
| 购买厂房 | 7,000.00 | 7,000.00 | 6,937.64 | 99.11% | 62.36 |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100.00% | - |
| 合计 | 55,710.79 | 55,710.79 | 52,663.20 | 94.53% | 3,047.59 |
注1: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下同。
注2:以上实际投入金额未经审计,下同。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在账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账户名称 |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 368220100100362393 | 186.92 | 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 |
|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人民东路支行 | 66120078801200001052 | 245.74 | 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 |
|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源县支行 | 18546801040005417 | 86.02 | 非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 |
|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源 | 800000090886000004 | 259.30 | 非风电高强度紧固 |
| 支行 | 件生产线建设 | |||
|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源支行 | 1908072529200164520 | 78.96 | 购买厂房 |
|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鼎城支行 | 86070211000000452 | 5.99 | 补充流动资金 |
|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639959701 | 246.60 | 超募资金 |
|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20000050024800121546090 | 217.24 | 超募资金 |
|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 435171888013000261146 | 20.72 | 超募资金 |
|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 18330000000155181 | 83.74 | 超募资金 |
|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31907898410888 | 1.90 | 超募资金 |
|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源支行 | 609380243406 | 191.51 | 超募资金 |
| 飞沃新能源科技(黄石)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黄石分行 | 1803010629200206142 | - | 全资子公司黄石2024年7月17日开立。 |
| VIETNAMPRECISIONCRAFTCOMPONENTTECHNOLOGYCO.,LTD | INDUSTRIALANDCOMMERCIALBANKOFCHINALIMITED-HANOICITYBRANCH | 0127000103000014230 | - | 全资孙公司VIETNAMPRECISIONCRAFTCOMPONENTTECHNOLOGYCO.,LTD,2024年8月27日设立。 |
| 合计 | 1,624.64 | - |
注: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存放余额与募投项目资金余额的差异系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大额存单和结构性存款。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概况
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项目“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及“非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
月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过审慎研究,对募投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1 | 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6年9月30日 |
| 2 | 非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公司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以及非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合称“募投项目”)自实施以来,已按计划完成生产设备投入,各项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产品技术工艺持续更新,公司相应更换了部分生产设备的型号,以满足生产需求。
根据募投项目设计规划,募投项目用电总容量近18,000kVA,但募投项目所在地的电力负荷已趋向饱和,不能满足企业长期稳定的用电需求。经与当地电力公司沟通,电力公司需从距离6公里外的变电站架设供电专线至募投项目所在地,以满足生产用电需求。根据供电专线工程建设周期预估,线路铺设及接入工作预计耗时6个月完成。此外,为确保募投项目建成后供电稳定性与生产运营效率,
公司需结合线路接入方案,对厂房生产线布局、配套设施建设等进行局部调整。同时,还将推进厂房配套设施的建设和内部装修等收尾工作。
受供电专线建设周期及配套设施衔接建设的影响,募投项目整体建设进度目前未能达到原定计划,出现延期情况。为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变的情况下,延长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期至2026年9月30日。
(四)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截至目前,除上述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正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各项资源正有序落实。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主要系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展作出的审慎调整。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整体使用计划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五)预计完成的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公司在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当前的建设进展后,经审慎研究,决定将“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非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6年9月30日。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对应募投项目的厂房配套设施、装修等建设内容。
(六)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实时关注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建设进度,优化资源配置。同时,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持续关注影响项目推进的各项因素,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有效,保障募投项目调整后的计划推进、按期达成预期目标。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公司既定的市场战略。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2025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和“非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调整。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当前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投资进度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系公司根据客观原因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 保荐代表人: | |||
| 曹冬 | 曹文轩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