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233证券简称:盛帮股份公告编号:
2025-043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公司监事会主席胡基林持有公司股份22,60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0445%),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65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0111%)。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胡基林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告知函》,截至目前,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内,公司监事会主席胡基林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胡基林 | 合计持有股份 | 22,600 | 0.0445% | 22,600 | 0.044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650 | 0.0111% | 5,650 | 0.0111%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6,950 | 0.0334% | 16,950 | 0.0334% | |
注:占总股本比例中总股本数量已剔除回购股本数量。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胡基林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胡基林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承诺,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股东胡基林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股东胡基林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