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6 证券简称:软通动力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六年二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名:
| 刘天文 | 车俊河 | 张 成 | 黄 颖 | |||
| 赵 勇 | 刘会福 | 李 宏 | 张旭明 | |||
| 简建辉 |
全体审计委员会签名:
| 张旭明 | 李 宏 | 简建辉 |
除任董事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 杜 淼 | 王 悦 |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
目 录 ...... 3
释 义 ...... 4
第一节 发行人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5
二、本次发行概要 ...... 6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 13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 23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25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25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26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6第三节 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8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9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30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31
发行人律师声明 ...... 32
审计机构声明 ...... 33
验资机构声明 ...... 3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5
一、备查文件目录 ...... 35
二、查阅地点、时间 ...... 35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公司、发行人、上市公司、软通动力 | 指 |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指 |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指 | 刘天文先生 |
| 软石智动 | 指 | 雄安软石智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无锡软石智动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刘天文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中汇会计师 | 指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法律顾问/中伦律师 | 指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一节 发行人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5年5月7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发行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5年5月23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3、2025年11月7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五项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其他审批程序
2025年11月12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
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发行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5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2026年1月29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已分别将认购资金共计3,348,320,273.13元缴付至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账户内,验资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6]0166号)。2026年1月30日,中信建投证券将扣除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主承销商划转的认股款及募集资金净额进行了验资。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0167号),截至2026年1月30日止,软通动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2,248,103股,发行价格40.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348,320,273.1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35,523,812.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12,796,460.70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82,248,103.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3,230,548,357.70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限售等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深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85,882,353股(含本数)。
根据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数量82,248,103股(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334,832.03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40.71元/股和285,882,353股的孰低值),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82,248,10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348,320,273.13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超过《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6年1月22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40.71元/股。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40.71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00%。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48,320,273.13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5,523,812.4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12,796,460.70元。
(五)发行对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40.71元/股,发行股数82,248,103股,募集资金总额3,348,320,273.13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5家,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认购协议。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 序号 | 认购对象名称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限售期(月) |
| 1 | 苏州工业园区二期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12,281,994 | 499,999,975.74 | 6 |
| 2 | 北京通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358,142 | 95,999,960.82 | 6 |
| 3 | 无锡鼎祺山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369,196 | 299,999,969.16 | 6 |
| 4 | 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3,660,034 | 148,999,984.14 | 6 |
| 5 | 无锡市云林金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358,142 | 95,999,960.82 | 6 |
| 6 |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58,142 | 95,999,960.82 | 6 |
| 7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530,090 | 102,999,963.90 | 6 |
| 8 | 国信证券(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772,537 | 234,999,981.27 | 6 |
| 9 | 无锡新投联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281,994 | 499,999,975.74 | 6 |
| 10 | 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456,398 | 99,999,962.58 | 6 |
| 11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469,680 | 426,220,672.80 | 6 |
| 12 | 厦门海翼投资有限公司 | 4,912,797 | 199,999,965.87 | 6 |
| 13 | 厦门火炬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684,598 | 149,999,984.58 | 6 |
| 14 | 董卫国 | 2,947,678 | 119,999,971.38 | 6 |
| 15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806,681 | 277,099,983.51 | 6 |
| 合计 | 82,248,103 | 3,348,320,273.13 | - | |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七)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1)首轮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主承销商于2026年1月14日向深交所报送《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拟发送认购邀请书投资者名单》等发行与承销方案相关附件,包括截至2026年1月9日收市后发行人前20名股东(不含关联方),30家基金公司、26家证券公司、11家保险机构和97家已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在发行人、主承销商报送上述名单后,有8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拟发送认购邀请书投资者名单》的基础之上增加该8名投资者。具体如下:
|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 1 | 苏州工业园区二期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2 | 董卫国 |
| 3 | 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 4 | 无锡市云林金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5 | 国信证券(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6 | 厦门海翼投资有限公司 |
| 7 | 厦门火炬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8 | 厦门市湖里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截至发行T日(2026年1月26日)前,发行人、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邮寄的方式向192名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等附件,邀请前述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前述192名投资者中具体包括基金公司30家、证券公司26家、保险机构11家、已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105家以及截至2026年1月9日收市后发行人前20名无关联关系的股东20家。
(2)追加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因首轮认购不足,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6年1月26日启动追加发行。在追加发行阶段,除首轮认购的发送对象外,无新增投资者。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本次发行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情况
(1)首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即2026年1月26日(T日)上午9:00至12:00,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全程见证下,主承销商共接收到16名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其中15家投资者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公募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报价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40.71元/股-48.35元/股。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认购对象名称 | 申购价格(元/股) | 申购金额(万元) | 是否为有效申购 |
| 1 | 苏州工业园区二期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48.35 | 50,000 | 是 |
| 2 | 北京通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42.00 | 9,600 | 是 |
| 3 | 无锡鼎祺山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5.80 | 30,000 | 是 |
| 4 | 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43.30 | 14,900 | 是 |
| 5 | 无锡市云林金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40.71 | 9,600 | 是 |
| 6 |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3.26 | 9,600 | 是 |
| 7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4.28 | 9,600 | 是 |
| 40.98 | 10,300 | 是 | ||
| 8 | 国信证券(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6.89 | 9,600 | 是 |
| 44.38 | 14,700 | 是 | ||
| 41.18 | 22,100 | 是 | ||
| 9 | 无锡新投联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5.80 | 30,000 | 是 |
| 43.26 | 50,000 | 是 | ||
| 10 | 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8.35 | 10,000 | 是 |
| 43.25 | 10,000 | 是 | ||
| 11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6.81 | 20,470 | 是 |
| 45.79 | 30,100 | 是 | ||
| 44.29 | 39,610 | 是 | ||
| 12 | 厦门海翼投资有限公司 | 47.12 | 20,000 | 是 |
| 13 | 厦门火炬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7.12 | 15,000 | 是 |
| 序号 | 认购对象名称 | 申购价格(元/股) | 申购金额(万元) | 是否为有效申购 |
| 14 | 厦门市湖里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7.12 | 15,000 | 否 |
| 15 | 董卫国 | 46.83 | 9,600 | 是 |
| 45.23 | 10,000 | 是 | ||
| 41.03 | 12,000 | 是 | ||
| 16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5.21 | 13,540 | 是 |
| 43.30 | 27,710 | 是 |
(2)追加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追加认购程序截止前,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接收3家投资者提交的《追加申购报价单》,均为有效申购报价。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 序号 | 认购对象名称 | 申购价格(元/股) | 申购金额(万元) | 是否为有效申购 |
| 1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0.71 | 4,420 | 是 |
| 2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0.71 | 7,340 | 是 |
| 3 | 国信证券(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0.71 | 1,400 | 是 |
3、确定的投资者股份配售情况
根据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和《认购邀请书》规定的定价配售原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0.71元/股,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5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82,248,103股,募集资金总额3,348,320,273.13元。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 序号 | 认购对象名称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限售期(月) |
| 1 | 苏州工业园区二期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12,281,994 | 499,999,975.74 | 6 |
| 2 | 北京通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358,142 | 95,999,960.82 | 6 |
| 3 | 无锡鼎祺山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369,196 | 299,999,969.16 | 6 |
| 4 | 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3,660,034 | 148,999,984.14 | 6 |
| 序号 | 认购对象名称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限售期(月) |
| 5 | 无锡市云林金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358,142 | 95,999,960.82 | 6 |
| 6 |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58,142 | 95,999,960.82 | 6 |
| 7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530,090 | 102,999,963.90 | 6 |
| 8 | 国信证券(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772,537 | 234,999,981.27 | 6 |
| 9 | 无锡新投联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281,994 | 499,999,975.74 | 6 |
| 10 | 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456,398 | 99,999,962.58 | 6 |
| 11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469,680 | 426,220,672.80 | 6 |
| 12 | 厦门海翼投资有限公司 | 4,912,797 | 199,999,965.87 | 6 |
| 13 | 厦门火炬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684,598 | 149,999,984.58 | 6 |
| 14 | 董卫国 | 2,947,678 | 119,999,971.38 | 6 |
| 15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806,681 | 277,099,983.51 | 6 |
| 合计 | 82,248,103 | 3,348,320,273.13 | - | |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苏州工业园区二期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企业名称 | 苏州工业园区二期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94MAE7T93P5D |
| 成立时间 | 2024-12-9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注册资本 | 1,001,000万人民币 |
| 住所/主要办公地 |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置业商务广场1幢601室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苏州园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股数(股) | 12,281,994 |
| 限售期 | 6个月 |
2、北京通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北京通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2061306505H |
| 成立时间 | 2013-1-14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注册资本 | 500000万人民币 |
| 住所/主要办公地 | 北京市通州区光华路甲1号1幢1层109号 |
| 法定代表人 | 孙士臣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物业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设计;人力资源服务;餐饮服务;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不得作为有形市场经营用房);租赁机械设备;规划设计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酒店管理;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餐饮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领取本执照后,应到住房城乡建设委取得行政许可,具体开发行为应先取得环保部门的前置许可。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设计、人力资源服务、餐饮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获配股数(股) | 2,358,142 |
| 限售期 | 6个月 |
3、无锡鼎祺山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名称 | 无锡鼎祺山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11MA272A1B1M |
| 成立时间 | 2021-9-10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注册资本 | 45150万人民币 |
| 住所/主要办公地 | 无锡市锦溪路100号科教创业园3号楼205-180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无锡源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股数(股) | 7,369,196 |
| 限售期 | 6个月 |
4、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5956511439 |
| 成立时间 | 2012-5-7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350000万人民币 |
| 住所/主要办公地 |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一路1001号生命保险大厦26层 |
| 法定代表人 | 万良辉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无。许可经营项目: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
| 获配股数(股) | 3,660,034 |
| 限售期 | 6个月 |
5、无锡市云林金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无锡市云林金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05MA1N1AAC46 |
| 成立时间 | 2016-12-1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注册资本 | 300000万人民币 |
| 住所/主要办公地 | 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威路2号 |
| 法定代表人 | 殷天洪 |
| 经营范围 | 利用自有资金对金融企业进行投资;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业务;创业投资及相关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培训服务(不含发证、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股数(股) | 2,358,142 |
| 限售期 | 6个月 |
6、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名称 |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
| 伙)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GD1C19N |
| 成立时间 | 2020-9-14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注册资本 | 381250万人民币 |
| 住所/主要办公地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407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前海中船(深圳)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无。 |
| 获配股数(股) | 2,358,142 |
| 限售期 | 6个月 |
7、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70945342F |
| 成立时间 | 2005-1-18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资本 | 60060万人民币 |
| 住所/主要办公地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
| 法定代表人 | 赵明浩 |
| 经营范围 |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
| 获配股数(股) | 2,530,090 |
| 限售期 | 6个月 |
8、国信证券(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国信证券(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许可证编号 | QF2013ASF243 |
| 企业类型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 注册资本 | 19000万元人民币 |
| 住所/主要办公地 | 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1座32楼3207-3212室 |
| 法定代表人 | 白培善 |
| 经营范围 | 境内证券投资 |
| 获配股数(股) | 5,772,537 |
| 限售期 | 6个月 |
9、无锡新投联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名称 | 无锡新投联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14MAK4M2K42X |
| 成立时间 | 2026-1-16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注册资本 | 50150万人民币 |
| 住所/主要办公地 | 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金城东路333-1-902-130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无锡新区领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
| 获配股数(股) | 12,281,994 |
| 限售期 | 6个月 |
10、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35110091R |
| 成立时间 | 2002-2-28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注册资本 | 1000000万人民币 |
| 住所/主要办公地 | 北京市东城区隆福寺街95号钱粮胡同38号2幢6层B601-1 |
| 法定代表人 | 岳鹏 |
| 经营范围 | 投资、投资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获配股数(股) | 2,456,398 |
| 限售期 | 6个月 |
1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17866186P |
| 成立时间 | 2006-6-8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 住所/主要办公地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
| 法定代表人 | 郑成武 |
| 经营范围 |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股数(股) | 10,469,680 |
| 限售期 | 6个月 |
12、厦门海翼投资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厦门海翼投资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006930207598 |
| 成立时间 | 2009-10-26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注册资本 | 30000万人民币 |
| 住所/主要办公地 |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668号海翼大厦B座26层2601 |
| 法定代表人 | 陈晓筠 |
| 经营范围 | 对制造业、采矿业、电力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仓储物流业、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进行投资;2、提供企业管理、投资策划咨询服务。 |
| 获配股数(股) | 4,912,797 |
| 限售期 | 6个月 |
13、厦门火炬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厦门火炬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00MA33RCX216 |
| 成立时间 | 2020-4-21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注册资本 | 12000万人民币 |
| 住所/主要办公地 | 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南楼207室 |
| 法定代表人 | 刘志斌 |
| 经营范围 |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运用本基金资产对未上市企业或股权投资企业进行投资;依法从事对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进行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咨询 |
|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 |
| 获配股数(股) | 3,684,598 |
| 限售期 | 6个月 |
14、董卫国
| 姓名 | 董卫国 |
| 身份证号 | 3201131968** |
| 住所 | 南京市白下区** |
| 获配股数(股) | 2,947,678 |
| 限售期 | 6个月 |
1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577433812A |
| 成立时间 | 2011-6-21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人民币 |
| 住所/主要办公地 |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
| 法定代表人 | 吴林惠 |
| 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股数(股) | 6,806,681 |
| 限售期 | 6个月 |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根据发行对象提供的《申购报价单》等资料,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投资者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视为认可并承诺其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根据竞价结果,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苏州工业园区二期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无锡鼎祺山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规定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其管理人已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2、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规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但其系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无需履行相关产品的备案手续。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该等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保险资管产品、养老金产品参与认购。前述主体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5、国信证券(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亦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6、北京通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云林金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无锡新投联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海翼投资有限公司、厦门火炬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自然人董卫国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亦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程序。
经核查,本次发行全部获配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供文件,其中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的获配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规定完成了备案程序。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C1、C2、C3、C4、C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R3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C3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认购。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 序号 | 认购对象名称 | 投资者分类 |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
| 1 | 苏州工业园区二期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专业投资者I | 是 |
| 2 | 北京通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普通投资者 | 是 |
| 3 | 无锡鼎祺山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专业投资者I | 是 |
| 4 | 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I | 是 |
| 5 | 无锡市云林金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普通投资者 | 是 |
| 6 |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专业投资者I | 是 |
| 7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I | 是 |
| 8 | 国信证券(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I | 是 |
| 9 | 无锡新投联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普通投资者 | 是 |
| 10 | 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I | 是 |
| 11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I | 是 |
| 序号 | 认购对象名称 | 投资者分类 |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
| 12 | 厦门海翼投资有限公司 | 普通投资者 | 是 |
| 13 | 厦门火炬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投资者 | 是 |
| 14 | 董卫国 | 普通投资者 | 是 |
| 15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I | 是 |
经核查,上述15家发行对象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六)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发行对象提供的《申购报价单》等资料,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投资者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视为认可并承诺其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发行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获配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等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刘成
保荐代表人:许杰、谌泽昊
项目协办人:王赛
其他经办人员:张铁、周岱岳、张苏、王若明、陆怀瑾联系电话:010-86451397传真:010-56160130
(二)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3号楼南塔22-24层及27-31层负责人:张学兵经办律师:张一鹏、宋立强、张闻达联系电话:010-59572288传真:010-65681022/1838
(三)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负责人:高峰
经办注册会计师:潘高峰、王建华
联系电话:010-57961188
传真:010-57961199
(四)验资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负责人:高峰
经办注册会计师:潘高峰、王建华
联系电话:010-57961188
传真:010-57961199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其中:限售股数量(股) |
| 1 | 刘天文 | 226,354,751 | 23.75 | 226,354,751 |
| 2 | CEL Bravo Limited | 73,299,338 | 7.69 | - |
| 3 | 软石智动 | 46,271,037 | 4.86 | 46,271,037 |
| 4 | FNOF Easynet(HK)Limited | 36,692,074 | 3.85 | - |
| 5 | 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舟山长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151,359 | 1.80 | - |
| 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4,667,755 | 1.54 | - |
| 7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3,214,641 | 1.39 | - |
| 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0,043,467 | 1.05 | - |
| 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7,260,968 | 0.76 | - |
| 10 | 中國光大財務投資有限公司 | 6,525,339 | 0.68 | - |
| 合计 | 451,480,729 | 47.38 | 272,625,788 |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其中:限售股数量(股) |
| 1 | 刘天文 | 226,354,751 | 21.87 | 226,354,751 |
| 2 | CEL Bravo Limited | 73,299,338 | 7.08 | - |
|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其中:限售股数量(股) |
| 3 | 软石智动 | 46,271,037 | 4.47 | 46,271,037 |
| 4 | FNOF Easynet(HK)Limited | 36,692,074 | 3.54 | - |
| 5 | 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舟山长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151,359 | 1.66 | - |
| 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4,667,755 | 1.42 | - |
| 7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3,214,641 | 1.28 | - |
| 8 | 苏州工业园区二期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12,281,994 | 1.19 | 12,281,994 |
| 9 | 无锡新投联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281,994 | 1.19 | 12,281,994 |
| 10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469,680 | 1.01 | 10,469,680 |
| 合计 | 462,684,623 | 44.71 | 307,659,456 | |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82,248,10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刘天文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刘天文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紧密相关,是以公司计算产品与智能电子和数字能源与智算服务业务为基础,充分调动软件与数字技术领域的长期技术和行业积累,瞄准信创产业发展及全球AI浪潮,围绕软硬全栈AI发展战略布局,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相关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服务能力。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的影响,同时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构更加合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对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增加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同业竞争。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该等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公允性,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保证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第三节 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并获得了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定价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发行定价过程合法、有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与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本次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情形。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过程中,认购邀请的发送、投资者申购报价、定价和配售、认购协议的签署及缴款通知的发出、缴款及验资等发行的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3、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且未超过35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
4、发行人尚需办理因本次发行引起的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以及注册资本增加、章程修改等事宜的市场主体登记或备案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中介机构声明见后附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王 赛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许 杰 谌泽昊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________________
刘乃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经办律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 张学兵 |
| 张一鹏 | 宋立强 | 张闻达 |
审计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 潘高峰 | 王建华 | ||
|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 |||
| 高 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 潘高峰 | 王建华 | ||
|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 |||
| 高 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六)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查阅地点、时间
公司名称: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6号楼
电话:010-58749800
传真:010-58749001
查阅时间:股票交易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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