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科技(301237)_公司公告_和顺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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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24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4日在公司11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时限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范和强先生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表决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同意选举范和强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进行确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仍由尤敏卫先生、张静女士、鲍丽娜

女士组成,尤敏卫先生担任召集人,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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