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8号文《关于同意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25.7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62,860,000.00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67,016,253.3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95,843,746.63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3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3月1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100013号”《验资报告》。
2、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 项目 | 金额(万元) |
| 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 53,914.69 |
| 加:本期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 1,716.28 |
| 加:银行理财产品赎回 | 280,450.00 |
| 减: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额 | 310,230.00 |
| 减:累计投入到募投项目和超募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 | 1,888.45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 23,962.53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为加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的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公司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情况。
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武穴宏源药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3年9月18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9,573.52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根据上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计划,2023年9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宏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武穴宏源药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万密斋药业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同时将原部分超募资金账户进行注销。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1、新开立新募集资金账户,将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5210000010120100458761)中的募集资金全部转移至新募集资金账户中,用于“年产25亿片(粒)高端制剂车间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2、将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超募资金账户(账号:
5210000010120100460417)中的超募资金余额转至已开立的超募资金账户。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事宜,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后原募集资金账户将注销。2025年5月23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将原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进行注销。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银行户名 | 账户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用途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田支行 | 武穴宏源药业有限公司 | 1814074129200200376 | 300,534.50 | 抗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 | 武穴宏源药业有限公司 | 8111501013401068834 | 76,212,893.55 | 研发中心及多功能试验车间项目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 |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111501011501296821 | 3,035,206.50 | 年产25亿片(粒)高端制剂车间项目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田支行 |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814074129200200252 | 150,839.12 | 超募账户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 |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7902846310666 | 2,522,797.01 | 超募账户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 |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111501012401079874 | 74,367.58 | 超募账户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 |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111501013501136000 | 44,969,322.01 | 罗田宏源六氟磷酸钠建设项目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 | 武穴宏源药业有限公司 | 8111501013001136002 | 1,072,121.56 | 武穴宏源咪唑及其衍生物建设项目 |
| 银行户名 | 账户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用途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 | 武穴宏源药业有限公司 | 8111501013201136003 | 901,388.13 | 武穴宏源全厂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一期)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 | 湖北宏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8111501013501136008 | 30,226,172.38 | 武汉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 | 湖北万密斋药业有限公司 | 8111501012101137215 | 80,159,618.36 | 万密斋制剂项目(一期)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210000010120100458761 | - | 已注销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210000010120100460417 | - | 已注销 |
| 合计 | 239,625,260.70 |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本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本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本半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23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7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4年3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3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 银行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是否赎回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田支行 | 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5年第017期I款 | 112,000,000.00 | 2025/1/16 | 2025/7/21 | 否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A05101期 | 200,000,000.00 | 2025/5/24 | 2026/5/24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田支行 | 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5年第168期G款 | 387,000,000.00 | 2025/5/6 | 2025/11/6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田支行 | 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5年第152期款 | 200,000,000.00 | 2025/4/23 | 2025/10/27 | 否 |
| 银行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是否赎回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 | 共赢智信利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A07605期 | 219,800,000.00 | 2025/6/27 | 2025/7/27 | 否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A04097期 | 50,000,000.00 | 2025/5/8 | 2025/8/6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田支行 | 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5年第017期I款 | 158,000,000.00 | 2025/01/16 | 2025/07/21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田支行 | 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5年第082期M款 | 57,500,000.00 | 2025/03/11 | 2026/03/11 | 否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 | 定期存款12个月 | 82,650,000.00 | 2024/8/14 | 2025/8/14 | 否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 | 定期存款12个月 | 100,000,000.00 | 2025/5/27 | 2026/5/27 | 否 |
| 合计 | 1,566,950,000.00 | ||||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超募资金为154,511.37万元。截至2025年06月30日,尚余121,
152.67万元未使用,其中超募资金账户结余16,007.67万元,购买理财产品105,145万元。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合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9,573.52万元投资建设以下项目:①武汉研发中心扩建项目;②武穴宏源咪唑及其衍生物建设项目;③罗田宏源六氟磷酸钠建设项目;④武穴宏源全厂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一期);⑤万密斋制剂项目(一期)。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进行现金管理,并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本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 附表1: |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 2025年半年度 | ||||||||||
| 单位:万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 | 219,584.37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88.45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863.2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研发中心及多功能试验车间项目 | 否 | 15,393.00 | 15,393.00 | 380.36 | 8,219.72 | 53.40% | 2025年03月2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抗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 | 否 | 20,680.00 | 20,680.00 | 0 | 0 | 0.00% | 2027年03月2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年产25亿片(粒)高端制剂车间项目 | 否 | 29,000.00 | 29,000.00 | 0 | 0 | 0.00% | 2027年03月2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5,073.00 | 65,073.00 | 380.36 | 8,219.72 | 12.63%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1、武汉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否 | 5,411.00 | 5,411.00 | 0 | 2,498.27 | 46.17% | 2027年09月18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武穴宏源咪唑及其衍生物建设项目 | 否 | 6,901.00 | 6,901.00 | 321.16 | 6,843.02 | 99.16% | 2025年03月18日 | -737.59 | 否 | 否 |
| 3、罗田宏源六氟磷酸钠建设项目 | 否 | 8,610.23 | 8,610.23 | 516.23 | 4,293.33 | 49.86% | 2025年03月18日 | 76.74 | 否 | 否 |
| 4、武穴宏源全厂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一期) | 否 | 13,805.00 | 13,805.00 | -0.20【注】 | 13,798.57 | 99.95% | 2025年09月18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5、万密斋制剂项目(一期) | 否 | 14,846.29 | 14,846.29 | 670.90 | 2,210.29 | 14.89% | 2027年09月18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6、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7、尚未指定用途的超募资金 | 94,937.85 | 94,937.8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54,511.37 | 154,511.37 | 1,508.09 | 39,643.48 | -660.85 | |||||
| 合计 | 219,584.37 | 219,584.37 | 1,888.45 | 47,863.20 | -660.85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武穴宏源咪唑及其衍生物建设项目”本报告期实现效益为-737.59万元,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原因为市场变化导致报告期内市场价格大幅下跌,且由于武穴宏源其他产品尚未投产导致其承担公共费用较多;“罗田宏源六氟磷酸钠建设项目”本报告期实现效益为76.74万元,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钠离子电池市场推广不及预期,导致市场价格不及预期。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超募资金为154,511.37万元,截至2025年06月30日,尚余121,152.67万元未使用,其中超募资金账户结余16,007.67万元,购买理财产品105,145万元;2、2023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7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3、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合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9,573.52万元投资建设以下项目:①武汉研发中心扩建项目;②武穴宏源咪唑及其衍生物建设项目;③罗田宏源六氟磷酸钠建设项目;④武穴宏源全厂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一期);⑤万密斋制剂项目(一期)。5、2024年3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6、2025年3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1、2023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7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2024年3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3、2025年3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和进行现金管理,并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该金额为本报告期内武穴宏源全厂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一期)被退回多付的工程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