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道科技(301279)_公司公告_金道科技: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时间:1963年10月11日

金道科技: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301279证券简称:金道科技公告编号:2025-063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叉集团”)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或“本协议”),双方拟联合开展以人形机器人用关节模组为代表的精密传动部件的研发、制造。本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的初步约定,后续具体事项需进一步协商确定。

2、关于本合作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合作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公司最近三年已披露的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不存在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5、截至本公告日,合作方已发布“杭叉X1系列物流人形机器人”新产品。

6、本合作协议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的基础,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最终实施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具体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协议的签署概况2025年10月29日,公司与杭叉集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联合开展以人形机器人用关节模组为代表的精密传动部件的研发、制造。本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约定,不涉及具体金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协议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上述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相府路666号

法定代表人:赵礼敏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130,981.2049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63年10月11日

经营范围:观光车、牵引车、搬运车、托盘推垛车、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叉车及配件的制造(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智能搬运机器人、自动化设备制造观光车、牵引车、搬运车、托盘堆垛车、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叉车、轻小型起重设备及配件、智能搬运机器人、自动化设备的销售,特种设备的修理,叉车、工程机械、机电设备、智能搬运机器人的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物业管理,经济技术信息咨询,智能物流系统、自动化项目的集成,技术服务及工程实施,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杭叉集团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杭叉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方:

甲方:浙江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1、主要内容与技术要求:

1.1人形机器人用关节模组开发及产品供应与采购;

1.2关节模组技术要求见附件1。

2、双方职责:

2.1甲方职责:与乙方共同商讨并确定合作产品开发思路、技术方案;负责对合作产品进行试验验证;提出合作产品的改进意见;甲方不承担合作产品的开发费用。

2.2乙方职责:与甲方共同商讨并确定合作产品开发思路、技术方案;负责为甲方设计制造合作产品,并完成相关测试报告;根据甲方意见对合作产品进行改进。

3、知识产权:

3.1乙方在合作产品及其生产技术中已存在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依据本协议享有非排他、不可转让、仅限于内部使用的使用权。

3.2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合作开发产品的知识产权。

3.3乙方按乙方的标准为甲方设计制造的合作产品,承诺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权利。如乙方设计制造的合作产品因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名誉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

4、保密义务:

4.1甲、乙双方不得将双方合作过程中掌握的相关技术和业务上的秘密或信息提供或泄露给第三方。

4.2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应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供货与采购:

5.1产品开发完成后,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年度采购计划,预留产能并确保优先供应。

5.2甲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乙方采购合作产品。

5.3双方应在每个自然年度结束前就下一年度采购数量、价格机制、交付节点进行协商,并签署《年度采购合同》。

6、价格与付款:

合作产品价格及付款方式以双方后续签署的《年度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为准。

7、协议期限与终止:

7.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但第三条(知识产权)、第四条(保密义务)不受本协议有效期限制。

7.2在本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内,若任何一方希望延续本协议,该方可向另一方提出,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8、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起诉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国内少数打入国际知名叉车供应链的公司,为叉车整车行业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依托公司在传动领域的深度积累,主导业务涵盖各类叉车变速箱、主减速器、湿式驱动桥、桥箱一体及叉车零配件的研发、加工制造。公司产品得到叉车头部整车厂商及国内叉车整车行业重要知名客户的认可和采用。近年来,公司持续密切关注机器人用关节模组的技术路径与发展趋势,依托在传动领域的技术储备、持续研发创新能力、先进的生产管理经验及充足的现金储备,通过战略合作深度参与机器人产业链,向新质生产力转型,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通过本协议的签署,双方深化开展战略协同,共同开拓项目创新,有利于提升杭叉集团相关业务的市场竞争力,支持对方机器人业务布局的同时,也可以增强公司服务机器人行业客户的能力,从而实现双方互利共赢,互相支撑对方做强、做优、做大各自的优势业务。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文件,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本协议而对对方产生依赖的可能性,如双方合作能够正常履行,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产业布局、经营成果具有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属于双方达成的战略性约定,后续具体项目合作事项需进一步协商确定。

2、关于本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协议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的基础,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最终实施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后续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披露日期截至目前执行情况
1公司与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配套协议》2022年12月30日执行完毕
2公司与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配套协议》2025年1月2日正常进行中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不存在持股变动的情况。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董监高未来三个月内股份减持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浙江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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