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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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金道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道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金道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金道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金道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道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金道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金道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金道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1948号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金道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金道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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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1.20元,共计募集资金78,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198.11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72,801.8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04.1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0,597.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2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70,597.72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43,217.71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358.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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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B3 | 22,800.00 | |
| 结项后永久补流[注1] | B4 | 2,037.27 | |
| 购买理财产品支出净额 | B5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6.61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C3 | 3,917.82[注2] | |
| 结项后永久补流 | C4 | ||
| 购买理财产品支出净额 | C5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43,217.71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375.08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D3=B3+C3 | 26,717.82 | |
| 结项后永久补流 | D4=B4+B3 | 2,037.27 | |
| 购买理财产品支出净额 | D5=B5+C5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D4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
| 差异 | G=E-F | ||
[注1]系“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资金[注2]系已扣除未置换的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7.65万元,实际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935.4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分别与中国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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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4月1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北支行 | 1211014029200249947 | 已注销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 | 366280852683 | 已注销 | |
|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1170002804000001 | 已注销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 1211012029200400770 | 已注销 | |
| 合计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经2025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3,918.86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可进一步完善公司研发条件,提高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市场竞争力,项目的建设能够全面支持公司现有及未来的发展,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扩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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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流动资金 | — | 26,735.47 | 26,735.47 | 3,935.47 | 26,735.47 | 100.00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6,735.47 | 26,735.47 | 3,935.47 | 26,735.47 | 100.00 | — | — | — | — | |
| 合计 | — | 71,735.47 | 71,735.47 | 3,935.47[注2] | 69,953.18 | — | — | 54,983.30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新能源物流传动机械及液力传动变速箱建设项目未达预期收益主要系市场需求情况变化,公司销售的各类变速箱单价低于预期所致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2之说明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4,201.56万元。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2155号)。截至2022年4月1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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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节余资金2,037.27万元(含部分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包含工程尾款774.83万元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62.4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净收入,形成了募集资金结余。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2023年由于该项目投产时间不足一年,不对效益实现情况进行比较;2024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效益为营业收入46,291.00万元;2025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效益为营业收入56,211.00万元;2026年及以后年度每年承诺效益为营业收入66,130.00万元[注2]未扣除未置换的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7.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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