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道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就金道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19号文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
31.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05,977,235.17元。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
月
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2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 项目 | 金额(万元) |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70,597.72 |
|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6,717.82[注] |
|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 24,088.68 |
| 上市后直接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 19,129.03 |
| 手续费 | 0.33 |
| 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037.27 |
| 加:利息收入 | 1,375.41 |
| 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0.00 |
| 差异 | 0.00 |
注:系已扣除未置换的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7.65万元,实际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6,735.47万元,本表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9,953.18万元(不含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37.27万元),报告期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3,935.47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储存、使用、变更、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2022年4月8日,公司、保荐人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2023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将原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超额募集资金”的募集资金及其存放期间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和利息存入上述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金言荣先生与保荐人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开立的4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元) | 尚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元) | 备注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 1211012029200400770 | - | - | 已注销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北支行 | 1211014029200249947 | - | - | 已注销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 | 366280852683 | - | - | 已注销 |
|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1170002804000001 | - | - | 已注销 |
| 合计 | - | - | - | |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之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2022年
月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4,088.68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12.88万元,共计24,201.56万元。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9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能源物流传动机械及液力传动变速箱建设项目”及“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将实际节余资金2,037.27万元(含部分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包含工程尾款774.83万元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62.4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70,597.7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25,597.72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7,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人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7,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人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7,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人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918.86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产品
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人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2022年
月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含3.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募集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应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
1.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募集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应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
月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募集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应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尚未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 保荐代表人签字: | |||
| 王胜 | 薛波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70,597.72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935.47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9,953.18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新能源物流传动机械及液力传动变速箱建设项目 | 否 | 39,000 | 39,000 | 0.00 | 39,098.51 | 100.25% | 2023年9月30日 | 54,983.30 | 否[注1] | 否 |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6,000 | 6,000 | 0.00 | 4,119.20 | 68.65% | 2023年9月30日 | 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5,000 | 45,000 | 0.00 | 43,217.71 | - | - | 0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未确定用途 | -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26,735.47 | 26,735.47 | 3,935.47 | 26,735.47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26,735.47 | 26,735.47 | 3,935.47 | 26,735.47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 | 71,735.47 | 71,735.47 | 3,935.47[注2] | 69,953.18 | - | 54,983.30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 新能源物流传动机械及液力传动变速箱建设项目未达预期收益主要系市场需求情况变化,公司销售的各类变速箱单 | |||||||||
| 具体项目) | 价低于预期所致。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7,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7,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7,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3,918.86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年4月1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4,088.68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12.88万元,共计24,201.56万元。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8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节余资金2,037.27万元(含部分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包含工程尾款774.83万元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62.4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净收入,形成了募集资金结余。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2023年由于该项目投产时间不足一年,不对效益实现情况进行比较;2024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效益为营业收入46,291.00万元;2025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效益为营业收入56,211.00万元;2026年及以后年度每年承诺效益为营业收入66,130.00万元;注2:未扣除未置换的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7.6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