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坤科技(301305)_公司公告_朗坤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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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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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1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89.2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5.25元,共计募集资金153,754.07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8,441.8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45,312.2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2,812.6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2,499.5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19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注]2025年12月31日余额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地支行44250100018500002373330,822,718.2415,848.6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园支行4000028029200607191265,708,700.0017,819.5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地支行747177103264656,590,700.000.00已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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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注]2025年12月31日余额备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33717010010056882670,000,000.000.00已销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1085300000047182570,000,000.000.00已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75590325371050860,000,000.000.00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地支行7445790671150.001,345.0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地支行7744739701580.00191,496,247.29大额存单及垫息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4430661990130094049480.00150.0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4438999996030000877650.0043,199,700.00大额存单及垫息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7536789407970.00299,147.30
合计1,453,122,118.24235,030,257.88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2,812.65万元,系未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金额为26,570.87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9%。本次变更系公司综合考量内外部变化作出的审慎决策:一是行业端需求快速增长,当前生物质资源再生及合成生物智造领域客户需求显著提升,技术及产品迭代速度加快,原募投项目的建设方案已无法满足新技术应用、新产品研发的需求,需加大相关领域投入以保持行业竞争力;二是公司业务布局已拓展至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长三角等核心经济圈,原依托深圳市龙岗区总部大楼的研发中心建设已无法匹配现有营销布局及客户运维服务需求;三是优化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剩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为业务发展提供充足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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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11月11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变更为“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生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房山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全部变更投入到房山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中。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房山项目募集资金金额为11,000.0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8%,项目仍在建设期,尚未使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金额为15,570.87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1%,已使用,于2025年4月1日完成补流。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也无法作为独立的经济分析对象,预计效益未作测算,实际效益也无法单独核算。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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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可转让大额存单除外)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本金)22,000.00万元,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募集资金金额为65,659.07万元,累计投入63,620.92万元,节余资金2,038.15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资金节余原因系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23年8月25日完成补充流动资金2,129.5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038.15万元,利息收入91.41万元)。

十、前次募集资金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超募资金金额为30,269.62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21%。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2024年3月1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7月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27,269.62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全部投入到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以下简称通州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回购公司股份已使用3,000.00万元,于2025年2月完成;通州项目累计投入16,269.62万元,尚未使用11,000.0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8%,主要原因系项目仍在建设期,尚未结项,未使用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的持续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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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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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42,499.56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20,499.5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6,570.87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8.65%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23年:85,659.072024年:31,641.782025年:3,198.71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65,659.0765,659.0763,620.9265,659.0765,659.0763,620.922,038.152023年6月30日
2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生中心项目26,570.8711,000.0026,570.8711,000.002026年8月31日
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570.8715,570.8715,570.8715,570.872025年4月1日
4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20,000.0020,000.0020,000.0020,000.002023年6月27日
5超募资金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30,269.6227,269.6227,269.6230,269.6227,269.6216,269.6211,000.002026年8月31日
6公司股份回购3,000.003,000.003,000.003,000.002025年2月28日

注: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与实际投资金额存在差异2,038.15万元,系中山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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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3年2024年2025年
1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75.95%不适用1,623.093,616.295,182.8010,533.67

注1: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未承诺预计效益,故承诺效益为不适用,但因中山项目存在政府批复产量,而该项目设计产量远大于政府批复产量,故可达到预计效益;注2: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项目实际处理量与政府批复处理量之比;注3: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2023年1月开始试运行,7月正式开始运营,2023年正式运营后的产能利用率为68.80%,2024年产能利用率为78.24%,2025年产能利用率为7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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