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博云通(301316)_公司公告_慧博云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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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12

证券代码:301316证券简称:慧博云通公告编号:2025-070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余浩先生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四)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5年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2幢33层公司会议室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七)出席人员: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169,64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9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9人,代表股份169,58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753%。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8人,代表股份2,02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6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1,96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69%。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保荐机构代表人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69,54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9%;反对8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247%;反对8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61%;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92%。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文件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9,55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0%;反对7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弃权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4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956%;反对7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72%;弃权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72%。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9,55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0%;反对7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1%;弃权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4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956%;反对7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72%;弃权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72%。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69,55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1%;

反对7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4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427%;反对7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72%;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01%。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69,55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7%;反对7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3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243%;反对7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72%;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85%。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9,49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9%;反对12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0%;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8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815%;反对12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99%;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86%。

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9,55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8%;反对7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1%;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5.6342%;反对7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72%;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86%。

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69,59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1%;反对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弃权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7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28%;反对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03%;弃权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69%。

2.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69,49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0%;反对12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3%;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8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025%;反对12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046%;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29%。

(三)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深圳申晖控股有限公司、舟山慧博创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4,09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28%;反对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9%;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7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518%;反对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4997%;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8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二)律师姓名:连奕昕、李鹿鸣;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金杜上海分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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