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1证券简称:翰博高新公告编号:2025-041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锁定期届满的公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613,981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9月13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7%,过户价格为6.5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首次授予部分股票锁定期于2025年9月12日届满,现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和锁定期届满情况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24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第二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持股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2024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4年9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613,981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9月13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7%,过户价格为6.5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5、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意预留份额不超过440.02万份(对应股票数量为668,719股),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29.30%,由符合条件的不超过25名参与对象进行认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6、2025年5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97,575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5月12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1%,过户价格为6.5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情况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的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截至2025年9月12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锁定期届满。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对公司业绩指标和个人绩效指标进行考核,确定各持有人最终所归属的本计划份额及比例。考核年度为2024年度、2025年度,具体归属时间在锁定期结束后,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时间。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以下任一情况下,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不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
2、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窗口期的判定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准。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不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转出或出售后,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导致与国家届时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相冲突时;
4、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其他需要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