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博高新(301321)_公司公告_翰博高新: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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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02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1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 减持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4 年2 月19 日披露的《股份回购报告书》之 回购股份的用途约定,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实施期 限为自披露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减持回购股份不超 过3,728,7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公 司出售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 价格确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 年1 月23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 年2 月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 分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系为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2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0.00 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 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 个月内。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

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3 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 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2 月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和《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4-015)。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际回购区间为2024 年2 月20 日至2024 年5 月6 日, 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166,85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84%,最高成交价为15.88 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11.4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008,088.12 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 2024 年5 月7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且符合公司前期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5 月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进 展情况暨回购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截至上月末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份。 截至2026 年2 月28 日,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已回购股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 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 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拟减持部分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减持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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