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七十六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第七十六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 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 第一百二十四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一百二十四条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
程备案办理完成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1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二、相关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章程内容的修订,同时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相关议事规则相应条款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情况如下:
| 序号 | 制度名称 | 变更情况 | 审议层级 |
| 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股东会 |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股东会 |
上述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制度全文详见公司2026年3月1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