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尔玛”或“公司”)于2025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股东磐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磐茂”)拟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8,4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00%)。
公司于2025年
月
日接到股东上海磐茂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上海磐茂于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9月18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磐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828-838号26楼E、F室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9月18日 | |||
| 权益变动过程 | 因上海磐茂自身资金计划安排,于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9月18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 | |||
| 股票简称 | 德尔玛 | 股票代码 | 301332 | |
| 变动方向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持股5%以上股东磐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 | 500 | 1.08 | ||||
| 合计 | 500 | 1.08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8,750 | 18.96 | 8,250 | 17.87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750 | 18.96 | 8,250 | 17.87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公司于2025年7月7日披露了上海磐茂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上海磐茂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846.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00%)。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在减持计划范围内,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
| 6.备查文件 | ||||||
| 1.证券公司出具的股东持股变动对账单; | ||||||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