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宠物(301335)_公司公告_天元宠物: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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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2-27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2 月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第一百四十七条,总裁每届任期3 年,总裁连聘可以连任。

2026 年2 月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薛元潮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 同意继续聘任江灵兵先生、虞晓春女士、张中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张中平 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一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薛元潮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裁。公司 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应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 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时, 公司通过《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等内部制度合理界 定董事会和总裁的职权边界,确保权责清晰、运作有序;此外,公司制定了《防 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有效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 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综上,相关安排具有合理性,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要求。

上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资格审 查通过,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上述人员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 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以上人员的简历请见附件。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2 月27 日

附件:

1、薛元潮先生,男,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民经 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薛元潮先生曾任浙江省工艺品进出口公司部门经理;2003 年6 月创办杭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2010 年2 月至2016 年1 月,任杭州天 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22 年2 月至 今,任公司总裁。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国际BD 总经理。

薛元潮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30,592,7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11%,同时通过杭州同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4.54%的股份,通过杭州 乐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7.32%的股份。薛元潮先生是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薛雅利女士为兄妹关系,与公司 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薛元潮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江灵兵先生,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贸易经 济专业本科学历。江灵兵先生曾任浙江省工艺品进出口公司科员,2004 年9 月 至2015 年9 月任杭州天元旺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董事;2012 年1 月至2016 年1 月任杭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6 年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2022 年2 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2016 年1 月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执行 总裁、副总裁。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公司战略研究院院长、宠粮BD 总 经理。

江灵兵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14,711,2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9%。江灵兵先生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江灵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 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虞晓春女士,女,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业设 计专业本科学历。2006 年6 月至2006 年9 月,任杭州曲艺家具厂设计师;2006 年10 月至2007 年6 月,任浙江香娟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师;2007 年6 月至2024 年1 月,任公司产品中心负责人;2017 年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9 年1 月 至今,历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裁、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公司 战略研究院战略执行小组组长、国内BD 总经理、电子BU 总经理。

虞晓春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5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其通过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90,000 股,并通过杭州同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36%的股份。虞晓春女 士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虞晓春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 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张中平先生,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 专业本科学历。1992 年9 月至1996 年11 月,历任杭州市余杭造纸厂财务科员、 科长;1996 年11 月至1999 年9 月,任华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科员;1999 年9 月至2010 年2 月,历任重庆华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总监;2010 年3 月至2010 年11 月,任浙江全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0 年12 月至 2016 年1 月,任杭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6 年1 月至2022 年2 月,任公司董事;2017 年2 月至2019 年4 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

年1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2024 年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张中平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其通过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60,000 股,并通过杭州同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33%的股份。张中平先 生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中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 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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