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玮科技(301373)_公司公告_凌玮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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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26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在公司总部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微信通知等方式送达给各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独立董事3人,会议由独立董事刘慧芬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意见:

(一)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2025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关联交易资金往来,程序合法、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2025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和使用的情形。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更好地回报股东,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名:

刘慧芬成群善李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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