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微信通知等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8月25日在公司总部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颖妮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以及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承诺,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下,公司拟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8,472,0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公司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