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独立董事吴星宇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吴星宇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董事会同意本次补选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李莉女士将同时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莉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能够胜任独立董事职责的要求,符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条件。李莉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莉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注协资深会员,财政部高端会计人才,粤港澳合作促进会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南大陆地区鉴证咨询主管合伙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伙人。2023年
月至今,担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2024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李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第3.2.3条、第3.2.4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