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260转债简称:卓镁转债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星源卓镁”)分别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12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志芬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志芬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5日
附件:张志芬女士个人简历张志芬女士:1969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历任宁波市北仑区电热塞厂主办会计、宁波北仑鸣凤乐器厂主办会计、宁波星源机械有限公司主办会计、星源卓镁主办会计;现任星源卓镁工会委员会工会主席、职工代表董事、财务经理。
张志芬女士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志芬女士持有公司股票69,830股。张志芬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张志芬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查询,张志芬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