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南资源(301500)_公司公告_飞南资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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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08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公司本次合计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81,592股(调整后),并作废其已获授但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9,637股。

同时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满足、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公司需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907,494股(调整后)进行回购注销,该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尚未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上述拟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989,086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62,941,089股变更为561,952,003股(最终数据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人民币562,941,089元变更为561,952,003元。

由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总股本、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特此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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