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智能(301502)_公司公告_华阳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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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12

证券代码:301502证券简称:华阳智能公告编号:2026-006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属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复星惟盈”)实施前期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复星惟盈在2026年

日至2026年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持股比例从

11.92%减持至10.98%,触及1%的整数倍。

2、本次权益变动前,复星惟盈持有公司股份6,805,5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92%;本次权益变动后,复星惟盈持有公司股份6,265,5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98%。本次权益变动后,复星惟盈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2)。复星惟盈计划自上述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854,175股,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近日,公司收到复星惟盈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复星惟盈在2026年

日至2026年

日期间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5%。本次权益变动后,复星惟盈持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11.92%变动为10.98%,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一、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C1431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2月9日
权益变动过程复星惟盈因自身资金需求,于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2月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本次权益变动后,复星惟盈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由6,805,575股减少至6,265,5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1.92%减少至10.98%,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减持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监管规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股票简称华阳智能股票代码301502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人民币普通股540,0000.95
合计540,0000.95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6,805,57511.926,265,57510.9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805,57511.926,265,57510.9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本次股份变动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复星惟盈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是□否√

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否√

注:如存在数据尾差系由四舍五入导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复星惟盈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复星惟盈的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相关函件;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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