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1512证券简称:智信精密公告编号:
2025-030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63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71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9.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2,880.2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302.6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577.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4888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华智诚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序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 1 | 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 | 31,047.08 | 21,884.67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887.71 | 3,887.71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 3 |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 1,176.58 | 1,176.58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 | 4,000.00 |
| 合计 | 40,111.37 | 30,948.96 |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577.63万元,扣除前述募投项目原承诺投资总额后,超募资金总额为5,466.26万元。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639.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超募资金1,639.00万元补流拨付完毕。
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639.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超募资金1,639.00万元补流拨付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为3,278.00万元。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相关承诺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63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8%,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并承诺本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剩余超募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要求进行。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相关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5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公司本次的超募资金使用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上市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
综上,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关于超募资金的相关要求。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使用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63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使用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63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使用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会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