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赛科技(301529)_公司公告_福赛科技: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时间:

福赛科技: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9

证券代码:301529证券简称:福赛科技公告编号:2025-051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参与询价转让的股东为持股5%以上股东陆体超,陆体超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陆文波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1,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038%;?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出让方委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组织实施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截至2025年9月18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陆体超5,871,7006.9211%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询价转让出让方陆体超为公司5%以上股东。陆体超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董事长陆文波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三)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的声明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所持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情形。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四)出让方关于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诺

出让方承诺,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将严格履行有关义务。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1,700,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0038%,转让原因均为自身资金需求。

拟转让股东名称拟转让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占所持股份比例(截至2025年9月18日)转让原因
陆体超1,700,0002.0038%28.9524%自身资金需求

本次询价转让一方面由于陆体超自身资金需求需要;同时,通过询价转让,有利于公司吸引更多的专业投资机构,特别是吸引更多的长期投资机构,有助于公司改善股东结构,提高公司治理能力。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出让方与中信建投证券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本次询价认购的报价结束后,中信建投证券将对有效认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等于或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大到小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将按照《申购报价单》发送至本次询价转让指定邮箱或专人送达时间(若既邮件又派专人送达了《申购报价单》,以中信建投证券在规定时间内第一次收到的有效《申购报价单》为准)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当有效认购的累计认购股数等于或首次超过1,700,000股时,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2、如果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1,700,000股,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低报价将被确定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三)接受委托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的证券公司为中信建投证券

联系部门:中信建投证券股权资本市场部

项目专用邮箱:ecm@csc.com.cn

联系及咨询电话:010-56051599、010-56051594

(四)参与转让的投资者条件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等,包括:

1、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关于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条件的机构投资者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含其管理的产品),即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2、除前款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外,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的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且其管理的拟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产品已经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经营风险、控制权变更及其他重大事项

(一)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第二节规定的应当披露的风险事项;

(二)陆体超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陆文波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本次询价转让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实施存在因出让方在《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披露后出现突然情况导致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而影响本次询价转让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中止实施的风险。

五、附件

请查阅本公告同步披露的附件《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