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29证券简称:福赛科技公告编号:2025-059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补选非独立
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一、非独立董事辞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辞任情况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程锦女士的书面辞任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程锦女士提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原定的任职期间为2023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锦女士辞任非独立董事职务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程锦女士辞任前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程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后续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进行股份变动管理。
公司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金乐海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因个人原因,金乐海先生提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原定的任职期间为2023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根据《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金乐海先生辞任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金乐海先生辞任非独立董事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乐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2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2.97%,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股份变动规则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公开承诺,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程锦女士、金乐海先生在公司董事会履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对他们在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和卓越贡献致以衷心感谢!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情况根据《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张荣帝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荣帝先生具备职工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鲍志峰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补选董事陆文波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调整后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简历张荣帝先生,198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7月至2009年3月就职于大陆汽车电子(芜湖)有限公司,任高级财务经理;2009年4月至2015年3月就职于GEA热交换器(中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5年4月至2016年12月就职于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电动汽车事业部,任财务总监;2017年3月至2020年2月就职于丹佛斯动力系统任中国区财务总监;2020年2月至2024年8月就职于莫比运动中国任财务总监;2025年1月至今担任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外财务总监。
鲍志峰先生,1971年11月22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2年9月至2000年5月就职于芜湖仪表厂从事产品设计工作,任设计主管;2000年6月至2007年11月就职于西门子芜湖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任产品工程部经理助理、项目部经理、事业部总监;2007年12月至2011年5月,就职于延锋杰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分公司安徽淮南极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20年8月,就任于库博标准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就任工厂总经理、亚太区运营总监;2020年9月至2025年9月就职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饰条事业部总经理;2025年9月至今于公司任职。
截至目前,张荣帝先生和鲍志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张荣帝先生和鲍志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未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