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年度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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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 2
二、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 9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43897_M03号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5年度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43897_M03号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剑光 |
|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 婷 | |
| 中国 北京 | 2026年3月9日 |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8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11.263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6.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054.0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263.77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790.24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3月22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安永华明(2024)验字第70043897_M01号《验资报告》。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金额 |
| 初始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64,681.31 |
| 减:支付发行费用 | 1,875.37 |
| 减: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58,797.73 |
| 加: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104.53 |
| 减: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 | 4,525.00 |
| 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利息收入 | 507.35 |
| 合计 | 95.08 |
注:以上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改变、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时,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鹭江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机场支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商业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日常管理中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协议签订以来的履行情况良好。
其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机场支行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户、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鉴于上述四个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4日、2025年12月29日完成了对上述四个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四家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4年7月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全资子公司星宸微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星宸微”)、厦门星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星觉”)向银行申请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办理前述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提出开立申请,与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沟通及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事宜。2024年8月2日,深圳星宸微、厦门星觉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滨北支行开户事项已完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星宸微、厦门星觉已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滨北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日常管理中严格按照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协议签订以来的履行情况良好。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 | 账户状态 |
| 1 |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鹭江支行 | 592906373610001 | 88.32 | 正常 |
| 2 |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 | 129950100100774673 | 6.76 | 正常 |
| 3 |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0136016000232 | 0.00 | 销户 |
| 4 |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机场支行 | 418285690646 | 0.00 | 销户 |
| 5 |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8114901012800191766 | 0.00 | 销户 |
| 6 |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 | 40342001040047727 | 0.00 | 销户 |
| 7 | 星宸微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滨北支行 | 755957931910011 | 0.00 | 正常 |
| 8 | 厦门星觉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滨北支行 | 592909485910011 | 0.00 | 正常 |
| 合计 | 95.08 | ||||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8,797.7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2024年4月29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璟宸微电子有限公司、星宸微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厦门星觉科技有限公司为新一代AI超高清IPC SoC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新一代AI处理器IP研发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增加上海、深圳为前述项目的共同实施地点。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4月29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131.0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5年4月1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投资额度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投资额度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
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累计收益为
507.35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尚有4,525.00
万元未到期,主要情况如下:
| 序号 | 签约方 | 产品名称 | 期限 | 金额 (万元) |
| 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固收安享系列【411】期收益凭证 | 持有3M后可赎回 | 735.00 |
| 2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固收安享系列【447】期收益凭证 | 持有3M后可赎回 | 2,800.00 |
| 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安泰保盈系列1315期收益凭证 | 363天 | 990.00 |
| 合计 | 4,525.00 | |||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