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 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 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 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 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 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于美国公共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和H股企业审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 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安永华明拥有分所数量23家,分别为上海、天津、大连、沈阳、济南、青岛、 郑州、西安、武汉、成都、合肥、南京、苏州、杭州、长沙、昆明、重庆、厦门、 广州、深圳、太原、海口、宁波。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3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安永华明排名第一。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 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 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 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9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 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025年9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 工作安排,安永华明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对2025年12月31日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经审计,安永华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安永华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 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 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年审会计师对2024 年度关键审计事项执行情况、控制测试情况及审计范围等情况进行了汇报,认为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2025年9月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 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 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安永 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3、202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审计计划汇报>的议案》,安永华明在会上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如 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4、2026年3月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 会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相关汇报,并与其就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 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 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 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公司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 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如期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
整、清晰、及时。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