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菱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斯菱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1号)同意,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
37.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2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634.71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655.2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9月8日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48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后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会议决议,公司截至2025年
月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万元)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投资进度(%)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 1 | 年产629万套高端汽车轴承技术改造扩产项目 | 35,611.95 | 7,194.10 | 20.20 | 2025年9月 |
| 2 | 斯菱股份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3,868.94 | 190.91 | 4.93 | 2025年9月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2,000.00 | 12,024.34 | 100.20 | - |
| 4 | 机器人零部件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11,706.53 | 2,528.73 | 21.60 | 2026年5月 |
| 5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9,467.87 | 29,467.87 | 100.00 | - |
| 合计 | 92,655.29 | 51,405.95 | - | - | |
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1,405.95万元(不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含累计获得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净额)为44,083.67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公司结合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年产629万套高端汽车轴承智能化建设项目”、“斯菱股份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1 | 年产629万套高端汽车轴承技术改造扩产项目 | 2025年9月 | 2026年9月 |
| 2 | 斯菱股份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2025年9月 | 2026年9月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始终积极推进“年产
万套高端汽车轴承智能化建设项目”及“斯菱股份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建设工作。由于原项目建设用地前期筹备、方案设计及行政审批等基础工作受外部因素有所延后,后期建设施工阶段虽有积极推进,但仍无法按原项目周期完成。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在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
主体不变的情况下,拟对公司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6年
月。此次延期仅涉及场地建设相关环节,公司将持续关注施工进度,并在主体工程竣工后加快后续投入,确保项目整体质量与预期效益。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对“年产
万套高端汽车轴承智能化建设项目”、“斯菱股份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期事项已履行了规定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静戚淑亮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