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3)。在上述授权金额及期限内,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在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该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与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截至2025年10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了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