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
月
日下午14:30在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都山路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于2025年
月
日交易时间接受网络投票,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于2025年
月
日9:15-15:00期间接受网络投票。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计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6,741,5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4782%。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5,635,6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40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105,8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78%。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计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194,0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89%。其中:参加
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88,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11%。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105,8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78%。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李洪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6,620,4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05%;反对54,2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6%;弃权66,8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072,9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4.4814%;反对54,2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2.4713%;弃权66,8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3.047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李科峰、张奥申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