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81证券简称:黄山谷捷公告编号:2025-053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时间: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5年
月
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月
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城北工业园文峰西路16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胡恩谓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13日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股份58,37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6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2,9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2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15,47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41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0人,代表股份8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0人,代表股份8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7%。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3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86%;反对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711%;反对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2289%;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
2.01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58,3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86%;反对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7711%;反对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58,3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86%;反对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7711%;反对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2289%;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03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58,3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8%;反对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2%;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687%;反对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3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2.04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总表决情况:同意58,3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3%;反对4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7%;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072%;反对4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1928%;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2.05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总表决情况:同意58,3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6%;反对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2%;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482%;反对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8313%;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5%。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
2.06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58,32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33%;反对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361%;反对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6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
2.07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58,32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1%;反对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867%;反对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1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
2.08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58,31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32%;反对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277%;反对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0723%;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2.09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58,3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9%;反对4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892%;反对4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7108%;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3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2%;反对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8%;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819%;反对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0723%;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58%。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程朝胜先生、王辉先生、梁毅先生、张俊武先生、程家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均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4.01选举程朝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8,292,035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35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程朝胜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4.02选举王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8,292,525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25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王辉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4.03选举梁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8,295,625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25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梁毅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4.04选举张俊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8,292,025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25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张俊武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4.05选举程家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8,292,03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3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程家斌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郭少明先生、江建辉先生、赵广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5.01选举郭少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8,292,617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17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郭少明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5.02选举江建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8,292,619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19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江建辉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
5.03选举赵广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8,303,417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17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赵广群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胡承伟律师、袁宁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结论意见: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